BOB全站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为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为甲等,也是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和浙江省精神卫生中心。设有翠苑、天目山路、闲林、之江、青山湖五个院区,占地面积660亩。拥有床位2100张,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8个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1个国家中医药实验室,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尚有空缺的医、药、技、护、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按学制一般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0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BOB全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2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BOB全站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规定认可的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招聘计划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15时,其中临床护理(C06-22-93至95)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15时,逾期者可不接受其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我院招聘平台(或医院官网(,“人力资源/招聘平台”)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请应聘人员谨慎填报。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员的岗位、护理岗位不设最低开考人数比例。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登录招聘平台确认参加考试,未按期确认的初审通过人员视作放弃应聘。具体确认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健康承诺书》等根据考试批次和考场安排另行在招聘平台的通知公告栏通知。
招聘考试工作将按资格确认人数组织考试,视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分批分次组织,具体安排详见招聘平台的通知公告栏。BOB全站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是否安排笔试及笔试科目另行在招聘平台的通知公告栏通知(其中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员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科室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包括科室面试和医院面试,逐轮淘汰。
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和业务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满分为100分,闭卷笔头作答。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人数不足入围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应聘人员可通过医院官网招聘平台查询是否入围面试。由于应聘人数较多,涉及之后各环节入围人员的通知信息,一般由应聘人员在招聘平台自主查询或短信通知。
科室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等,确定对面试人员的测评意见和排序。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医院面试人员。科室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由于应聘人数较多,仅通知入围医院面试人员。免于笔试的人员,可按照科室面试表现单列入围资格。
医院面试评价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实践经历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因素。各岗位根据面试综合情况确定应聘人员的整体表现排序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医院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由于应聘人数较多,仅通知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资格复审在医院面试当天进行,入围医院面试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电子证照认证结果或相关佐证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可暂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备妥其他有利于证明本人工作和科研能力、业绩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招聘条件涉及工作经历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具体安排见招聘平台的通知公告栏通知。
体检包括身体和心理健康方面,应聘人员一般在本单位直接体检并认定。身体健康体检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相关办法及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心理健康体检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必要时进行面谈交流。考察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做法执行。医院也可根据岗位需要安排1-3周实践技能测试,作为考察重要组成部分。体检、考察最终以我院认定意见为准。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的,医院不保留聘用资格。
1.递补。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医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医院面试排序情况进行递补。
2.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意愿及其医院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人员。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