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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内BOB全站123人!漳州多所高校公开招聘
发布时间:2022-05-01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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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B全站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闽南开放城市——漳州市。学校现有18个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0000多人。学校设有68个本科专业,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跨及11个学科门类。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4.取得境外学历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5. 中员或预备党员;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一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指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校、院团委或团总支,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会长、副会长(队长、BOB全站副队长),校、院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正副学生党支部,辅导员助理,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或硕士期间担任班委(或校、院研究生会干部、干事);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前登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

  )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其他报名方式无效,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27日17:0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通过方可进入笔试。申诉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9:00-2022年4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打印准考证:需关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的通知,及时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其中包括:

  ③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的,提交个人承诺书,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

  ⑥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先提交个人承诺书,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5月21日9:00-11: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合格线.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

  2.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且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BOB全站

  2.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公布,未尽事宜由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因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招聘信息在漳州考试报名系统()及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网址:首页“人才招聘”窗口)等网站公开发布。

  2.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窗口,提交个人信息(特别提醒:考生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一致)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5.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考前5日内(不再另行通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6.报名时注意事项: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各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含3:1)方可开考。未达3:1的,如拟招聘人数为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人员可申请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招聘人数为1人以上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至符合3:1的比例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联系电线.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阶段前,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窗口考务信息通知。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对其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漳州考试报名系统()及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网址:首页“人才招聘”)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到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试用期为一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书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博士学历及书(含境外)取得时间可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岗位条件要求的如“中员”、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报名截止日)。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是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准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3.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截止2022年4月29日(报名截止日),属于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截止2022年4月29日(报名截止日)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以编办提供的数据为准),网上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中:地市级、省级所属事业单位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未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格在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下载中心”下载),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优待政策。报考专门岗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22年9月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省生源。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3)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或专业面试(或专业测试)不享受加分待遇。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22年5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下载中心下载),报送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5.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如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环节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

  6.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下午17:0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确认,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如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环节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

  7.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的岗位可以进行递补,递补环节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非考生主动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8.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

  9.报考者在接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发出的调档通知书,调档通知书落款时间起6个月内将个人档案寄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招聘工作等方面问题咨询,请联系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2号,邮编:363000。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应下载打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 ,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考试(笔试、面试)当天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承诺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核酸检测出报告时间起算,纸质、BOB全站电子版均可),出示“八闽健康码”动态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报考者应及时关注我院官网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及时了解防疫期间的考试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并在考试前实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1.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招考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网址:)首页“人才招聘”栏,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3.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方案,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4.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的,将上报市招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精神,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拟通过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报考者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即2004年4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4月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4月及以后出生。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考者应在2022年4月13日—4月29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进入报名网站的方式有以下两种:(1)登录“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从页面底端友情链接进入“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网”窗口进行报名。

  3.准考证打印: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考前5日(不再另行通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5.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凡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例:202202岗位中专业要求为设计学(1305),方向要求为“环境设计”),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将就读期间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情况说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岗位代码+考生姓名+毕业院校。(2)凡毕业于境外院校(含港澳台院校)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将就读期间的成绩单及翻译件、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岗位代码+考生姓名+毕业院校。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联系电线.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阶段前,由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具体时间、地点、提交材料等届时详见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网考务信息通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职位的具体考试方式及科目详见《2022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得分与各项加分之和。

  2.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专业面试成绩按照说课占70%、专业问答占30%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闽教师〔2018〕2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漳州考试报名系统和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确认,由学院上报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人社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受聘人员应在接到我院聘用通知15日内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书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职位条件要求的如“中员”、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2.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完整填写所学专业名称,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

  (2)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

  (3)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4)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职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以学信网、学位网认证为准)。如,招考职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3.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截止2022年4月13日,属于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截止2022年4月13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聘用、录用时的招考方案为准)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截止2022年4月13日,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以编办提供的数据为准),网上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中:地市级、省级所属事业单位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未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格在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网()“下载中心”下载,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22年9月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省生源。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3)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22年5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下载中心下载),报送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5.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职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

  6.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进入资格复核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签名及加盖手印。

  7.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由我院人事处确认。因考生主动放弃面试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递补环节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

  面试时,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报到时间以进入候考室时间为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8.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职位,可以按前述确定体检对象的办法递补体检对象。体检递补环节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非考生主动放弃的职位不递补。

  9.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我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

  10.报考者在接到我院发出的调档通知书后应及时将个人档案寄到我院人事处(如特殊情况,档案寄递最迟不超过3个

  所有聘用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重新参加考试),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1.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网(),请考生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3.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方案,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4.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出现提供虚假信息、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等行为,将上报市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