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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全站江苏省东海县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0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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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B全站为加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拓宽我县青年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东海县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详见《江苏省东海县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东海县人民政府网()查询、下载。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书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其中,国(境)内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十)取得祖国普通高校学历的学生和取得祖国承认学历的其他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11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招聘分两条线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每一站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报名截止,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拟招聘人数并组织考试。前一站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以此类推。BOB全站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每站拟招聘岗位报名和开考情况、招聘后岗位空余情况将及时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各招聘站点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江苏省东海县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安排》(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对资格初审或复审意见有异议,须在本站报名结束前向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BOB全站合格线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BOB全站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