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全站湖北日报讯(记者海冰、通讯员陈丽新)为适应新时古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人才队伍建设,1月27日,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发布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次性招聘32名。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落实习总关于文物考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经湖北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组建“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2021年12月20日,在湖北省博物馆新馆开馆仪式上,省领导与国家文物局领导共同为“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揭牌。
招聘公告显示,此次招聘岗位涉及田野考古、考古研究、科技考古、考古策展等,其中从事田野考古工作的岗位招聘人数最多,达20人,考古研究岗、科技考古岗分别5人。应聘人员需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考察,优中选优。
相关负责人称,自考古学家张云鹏、王劲1954年在屈家岭开启湖北田野考古工作以来,几古人接续努力,湖北考古取得了丰硕成果。特别是近年来诸多重大发现及研究成果,无不展示着长江中游文明的灿烂成就,为实证“早期中国”文明基因贡献了湖北力量。此次一次性招聘32人,既说明湖北考古事业蓬勃发展,也可看出湖北省委省政府及文物部门对考古工作的高度重视。
为适应新时古事业发展需要,加强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为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开展地下、水下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考古项目监理,考古资料整理与研究;开展科技考古、公众考古和考古学术建设;开展地下、水下文化遗产和出土文物保护、研究;运用出土文物标本举办展览,开展教育、交流活动;开展人才培养培训;承担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武汉基地日常工作。
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原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下同)网站()和黄石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公布。湖北省博物馆官方微信、微博同步推送公告信息。
2.报名方式:本次专项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准考证打印和笔试成绩查询等均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进行。报考人员进入黄石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建议用本机自带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兼容模式进行报名操作;此次报名将不再进行照片的人工审核操作,采取软件自动审核方式,考生须先进入黄石人事考试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使用该工具对照片进行软件自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完成照片上传)。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须用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报考时须网上认真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报考人员注意保存。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负责,每日关注报考进展并及时审查,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周二)9:00至2022年2月20日(周日)17:00。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1.关于学历的说明:《岗位表》中标注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2.关于年龄的说明:本科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关于截止时间的说明:取得毕业证、时间截止为2022年8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为2021年12月31日。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2年3月14日9:00至2022年3月19日14:30期间自行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按考用一致的原则,以《综合知识》考试科目来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和工作技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综合知识》为各类应聘人员通用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律、管理、历史、人文、科技、文字表述等综合基础知识。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提出申请,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批核准后报省人社厅备案,BOB全站并通过省人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黄石人事考试网网站公示。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鄂人社函〔2017〕418号)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前5天通过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网站()发布公告。
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按笔试未达到开考比例办法处理。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经确认有弃权者,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笔试、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BOB全站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由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其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定后,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和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网站进行公示,并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可根据需要递补人员,BOB全站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书,未按要求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考生须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的,要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具绿色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在现场招聘活动时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其他新冠肺炎症状的,按当地防疫部门有关要求执行。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网站()和黄石人事考试网()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黄石人事考试网()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报考、初审、准考证打印和笔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公告、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