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全站劳务工比例高达64.7%。经过一系列调整,2014年底,中国移动正式工为24.2万人,劳务工为23.8万人。劳务工比例接近49.5%,仍然远远超标。2013年,中国电信集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劳务派遣和外包单位建会入会工作的通知》。在中国联通,劳务工平均薪酬仍较大程度落后于正式工。根据2014年财报计算,中国联通正式工2014年平均薪酬15.17万,而劳务工仅6.83万。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转换劳务派遣在中国的特殊作用之一在于,它被作为一种利用现有资源、把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组织起来进行创业和就业的行动,促进了体制内就业机制的转换。延安人力资源外包收费标准劳务派遣是劳务经济的一种形式,有利于人力资源开发。从中国的实践看,劳务派遣促进就业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有利于促进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有序转移 到2000年止,***产业从业人员占50.0%,而农村从业人数却占到全部从业人数的70.1%,就业的城镇化率严重滞后。由于农村人口增长即新增劳动力增长远快于城镇,使得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任务十分艰巨。从实质上看来,偷税、逃税是违法的,税收筹划却是合法的、正当的,是法治社会中企业节税的理性选择。纳税人采用非法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取税收利益的筹划(即表面上符合税法条文,但实质上违背立法精神的手段)。纳税人既不违法也不合法,与纳税人不尊重法律的偷逃有着本质的区别。纳税人在不违背立法精神的前题下,首先,劳务派遣并不适合所有企业。只有当企业有用工需求,同时有资金实力、能够租赁得起劳务派遣工时,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劳务派遣实现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有序转移:一是输入地有关部门成立劳务派遣机构,将转移劳动力集中管理起来,包括住宿等问题,以满足当地对转移劳动力的需要,如天津的做法;二是输出地在输入地成立劳务派遣机构,有针对性地帮助输出地劳动力转移就业,如山东的做法。跨地区劳务派遣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有助于一部分转移能力不足的劳动力顺利实现转移就业;二是使跨地区就业更具有确定性,避免了以往劳务输出中的盲目性;三是使转移就业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更好的保障。总之,跨地区劳务派遣使流动就业组织化,有利于促进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有序转移。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把合适人员派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只负责对工人的使用,不与工人本人发生任何隶属关系。应当说,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为特征的劳务派遣制,特别适合于那些非公有制企业、国企改制企业和那些经营发展变化比较快、不同发展阶段或不同发展时期对人才需求又不尽相同的单位。“你用人,我管人”是人才派遣制的又一个显著特征。在劳务派遣关系中,虽然雇主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一定的费用,BOB全站但同时,包括招聘,培训和工资支付在内的大量工作可以移交给劳务派遣单位。
有利于解决供需错位问题,降低风险 以家政服务公司为例。家政服务公司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妇联等社会团体开办的;二是民营的;三是街道社区开办的社区服务中心中。其中,大量的是中介性质的,即公司收取双方的中介费、押金,供求双方进行交易。中介性质的家政服务对三方的风险都比较大,BOB全站特别是一些小规模的公司,经常发生或客户违约的事件。劳务派遣型家政服务公司的出现解决了上述问题。人才(劳务)派遣业务起源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资本主义美国,当时由于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和用工形式发生了巨大变革。企业为谋求生存、发展不得不规模地裁员,被裁减员工中有一技之长的者成了人才派遣的对象,人才派遣业务运应而生。各国立法中对劳务派遣的称谓有所不同:日本、韩国、***地区使用“劳动派遣”一词,并对派遣单位承担的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派遣在中国的特殊作用之一在于,它被作为一种利用现有资源、BOB全站把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组织起来进行创业和就业的行动,促进了体制内就业机制的转换。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一是输入地有关部门成立劳务派遣机构,将转移劳动力集中管理起来,包括住宿等问题,以满足当地对转移劳动力的需要,
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劳务派遣满足用工单位需求的微观功能是它***基本的作用。首先,劳务派遣并不适合所有企业。只有当企业有用工需求,同时有资金实力、能够租赁得起劳务派遣工时,才会考虑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对于本身没有用工需求,或者虽然需要人,但本身用工成本比较低的企业,自然不会对劳务派遣产生需求。为外国驻华使领馆以及外国企业常驻北京代表机构提供中方雇员派遣服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在我国迅速普及。截止到2013年5月份,我国劳务用工总数已经高达6000余万,占我国国内职工总人数的20%。从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角度看,以上海为例,目前上海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已经达到40000多家,其中使用劳务派遣***多的就是外企。用人单位不需要设立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繁琐的人力资源管理,
总之,劳务派遣是企业的一种正常存在的、有效率的用工形式。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另外,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还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能否自己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自设派遣公司,把一些员工重新纳入被派遣劳动者行列。有的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将一些原来的正式职工以改制名义,分流到本企业设立的劳务派遣公司,然后又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义派遣到原岗位,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有利于促进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有序转移 到2000年止,***产业从业人员占50.0%,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对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起到调节作用。 总之,劳动力市场机制会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进行调节,以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大限度的利用。从中国的情况看,劳务派遣的发展有利于降低失业率,促进高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从实质上看来,偷税、逃税是违法的,税收筹划却是合法的、正当的,是法治社会中企业节税的理性选择。纳税人采用非法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取税收利益的筹划(即表面上符合税法条文,但实质上违背立法精神的手段)。纳税人既不违法也不合法,与纳税人不尊重法律的偷逃有着本质的区别。纳税人在不违背立法精神的前题下,此外,社会保险等一系列程序也将由劳务派遣单位操作,以帮助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重点关注其他方面,从而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
从美国、日本和欧盟***的情况看,在全部非农就业中,正规就业的比重平均为72%,劳务派遣的就业比重平均为1.4%,劳务派遣占非正规就业的平均比重为5.1%。虽然与其他就业形式相比,劳务派遣的规模比较小,但其发展速度***快,而且就业比重也相对稳定。一个***正规部门就业比重高,劳务派遣就业的比重不一定低;相反,正规就业比重低,劳务派遣的就业比重也不一定高,关键还要看其他非正规就业形式的发展情况。总之,一个***劳务派遣的规模与该国的产业结构、劳动力市场形势、制度和文化等因素有关,不能简单地进行相互比较。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整体收入水平远低于在编人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平均年收入约为编内人员的一半,且差异较大。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的一个重要动因就是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因此,在同一岗位上工作,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均作为临时性用人,其待遇大大低于编内人员,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对专业技术要求比较高的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外人员中,高学历、高职称的人员越来越多,人才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安排工作,同时,劳务派遣提供了更灵活的人才工作时间,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进行调整
我们以世界的平均水平来推测中国劳务派遣的就业规模。2000年,中国城镇年末从业人数为21274万人,其中,单位从业人员11613万人,、个体业主分别为247万人和1125万人,、个体从业人员分别为1021万人和1011万人(和个体合计3404万人)。暂且假定这些可以辩明身份的、已经登记注册的人员为正规就业,则还有6257万人不属于此列,不易辨别其就业身份,这部分人占到城镇全部从业人员的29.5%。可见,中国非农正规部门就业比重略低于上述平均水平,但高于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