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全站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和应急管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7号)要求,编制了《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各单位、各科室要履职担当、狠抓落实,完善计划管理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日常监测调度,定期分析通报,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发力,确保各项计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紧扣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增强人才人事支撑发展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完善稳就业政策措施,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深入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行动。落实援企稳岗、以工代训、财税金融等优惠政策,稳定市场主体,稳住就业岗位。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坚决守住就业底线。深化“创业内蒙古”行动,启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优化创业环境,强化创业服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措施。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发挥“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作用,提高就业公共服务精准度。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和就业形势分析,完善就业风险应对预案和处置机制。2021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3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预期目标为5%以内;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1.9万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500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500人以上;农牧民转移就业人数27万人以上,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人数22万人以上。
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积极推进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地,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等政策。落实国家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政策,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分析应参未参人员的情况,重点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缴费。深入推进尘肺病重点行业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工作,持续推进建筑、交通、水利工程等领域按项目参保,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0%。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加大基金预警和资金调剂力度,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管理制度以及基金缺口分担和考核奖惩机制,BOB全站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强化基金资金网络监督,严厉打击欺保违法行为,防止基金“跑冒滴漏”。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金新增结余委托投资率达到80%。2021年底,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57.77万人、65.5万人和47.59万人。
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科技兴蒙”行动,加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组织开展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新世纪321人才工程”选拔推荐工作。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百千万”高技能人才培养行动、“百校连百企”校企联合培养行动、技能培训品牌选树培养行动,全年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700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300人。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6万人次(不含行业部门数和以工代训数)、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1200人次。加快技工教育发展,全市技工院校招生930人。推行旗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服务。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推进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评估,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强化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大“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力度。加强劳动保障日常监察执法,落实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和案件处置,持续加大根治欠薪力度。2021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100%,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
严格落实“四不减”“四不摘”要求,健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人才人事等帮扶机制,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完善就业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衔接政策,鼓励农村牧区劳动力参与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和农牧业生产,做好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帮扶。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实施农村牧区劳动力职业能力提升工程。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职称评审、人事管理等倾斜政策,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流动。启动实施基层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乡村人才服务保障能力。
完善服务标准、形成服务清单、统一办事指南、持续减证便民,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落实人社部“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扎实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加快关联事项“打包办”全面落地,推进服务事项“简便办”和高频事项“提速办”。积极推行“线上一网通,线下一窗办”服务模式。加快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电子社保卡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2021年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246万人以上。组织窗口单位调研暗访活动。开展常态化练兵比武,积极参加区域赛、全国赛。全面推行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年好评率不低于95%。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总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社领域不折不扣得到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严肃党内生活,BOB全站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BOB全站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中国党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加强作风建设,持续纠正“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人社系统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