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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全站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r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0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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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B全站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依据2021年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021年,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采取多种措施,认真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增强人事人才支持发展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任务。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人事人才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持续推进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等重要考核指标的信息公开质量,全面公开行政执法等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2021年通过“呼和浩特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条:其中政协提案建议类信息32件,部门文件24条,人事人才信息15条,稳岗就业信息78条,社会保险信息30条,政策解读信息9条,公共监管信息2条,公共服务与民生类信息3条,领导信息9条,年度报告1条,征求意见稿2篇。在“呼和浩特12333”微信公众账号上推送信息106条。在官方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870条。在抖音平台上发布视频信息54条。

  2021年,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信息公开答复1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答复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劳动关系、职称评审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从申请渠道看,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网络提交申请10件,当面提交申请3件,网上申请仍是主要申请渠道。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BOB全站主动引导预期。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工作机制。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采取图片、文字解读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BOB全站BOB全站同步向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发布推送信息,扩大权威信息传播范围。二是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做好扩大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入校园、进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发放宣传材料、建立工作群、制作宣传短片等多种方式,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报纸、广播电台为媒介,积极公开宣传推广各项政策。

  一是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应用优先、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以“促进公开、为民服务”为目的,突出工作重点,展示工作特色,规范平台运作。二是健全APP、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信息联动、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三是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监管,实施监督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最新政策信息,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具体工作有人做,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机制。二是把好关、政策关、文字关,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试点工作任务的通知》(〔2021〕-27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明确了八个方面的工作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审发流程。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更新完善了《2021年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制定了2021年度工作要点。四是明确了局办公室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月10日前,将上月主动公开文件报送至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的公共查阅室等部门。五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9月份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举办的政务公开线上培训班。

  一是政务公开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由于办公室工作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容易导致在信息公开上投入的精力不足。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纳入常规化,主动收集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二)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338);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试点工作任务的通知》(〔2021〕-27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明确了八个方面的工作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审发流程。